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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北欧研究】李红勃 许冬妮:寻求法律与宗教的和谐-北欧经验及其启示

2018-01-19 李红勃 许冬妮 国关国政外交学人

学人简介

作者分系李红勃,外交学院教授;许冬妮,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

关键词:斯堪的纳维亚;法律;宗教;路德宗;佛教

内容提要

北欧国家有着悠久的宗教传统,大部分人口都是基督教路德宗的信徒。北欧各国的宪法对宗教尤其是路德宗的法律地位作了明确规定,并通过专门的立法对宗教团体及其活动进行管理和规范。与此同时,北欧的婚姻法、刑事法、诉讼法也受到了宗教的影响,吸收了一些宗教的内容。在当今中国,传统宗教精神的衰落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,因此,中国可以借鉴北欧的经验,通过构建合理的宗教管理制度,充分发挥传统宗教积极的社会作用。

宗教信仰自由,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人权,这项权利的实施,需要法律的引导和支持,需要处理好信仰与世俗、宗教与政治的关系。就宗教与法律、政治的关系而言,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两种模式:第一种是多数国家都实行的政教分离(Separation of State and Church)模式,这些国家在宪法中或明确规定“本国是世俗国家”、“本国实行政教分离”、“本国没有国教”等,或否定性地规定“不得制定建立国教的法律”、“国家不受宗教的约束”、“国家不资助任何宗教”等。这其中最典型的代表 30 49279 30 15233 0 0 3473 0 0:00:14 0:00:04 0:00:10 3473 30 49279 30 15233 0 0 2839 0 0:00:17 0:00:05 0:00:12 2995能要数美国,其宪法修正案第1条明确规定:国会不得制订设立宗教或者限制宗教自由的法律。第二种是沙特、伊朗等少数伊斯兰国家坚持的政教联合或合一模式,它们将伊斯兰教定位为国教,伊斯兰法是国家立法的基础,宗教信条本身就是法律条款,其效力甚至高于国家法律,并存在传统的宗教法庭。

 

但是,在瑞典、挪威、丹麦、冰岛、芬兰等北欧国家,基于其独特的宗教历史传统,它们的政教关系既不属于政教合一模式,也非严格意义上的政教分离模式,在这里,法律、政治与基督教路德宗之间存在一种比较紧密的相互扶持、彼此影响的关系,我们可以将这样的政教关系称之为“斯堪的纳维亚模式”。

 

在北欧,宗教改革之后,北欧五国均将路德教会作为国教会。近年来,瑞典、挪威等国家虽废除了路德宗的国教地位,但绝大多数北欧人仍信仰路德宗。在挪威,路德教会成员共有390万,占国家总人口的77%。2011年全国范围内出生的婴儿约有66%于路德教会接受洗礼;挪威路德教会现有11个主教区(Dioceses),其中奥斯陆主教为首席主教,另有105个地方教区(Deaneries)及1260个堂区(Parishes),路德教会每年接受国家及地方财政拨款约43亿挪威克朗。在瑞典,路德教会约有700万成员,占国家总人口的71%;全国有13个主教区,1782个堂区,每年会举行45万次宗教活动,瑞典教会每年为4万年轻人举行坚振礼,象征其与上主建立的关系获得巩固,而这个年轻群体于近十年已从150万增加到200万。在冰岛,路德教会成员超过24万人,占全国人口总数77%。在丹麦,路德教会成员占全国人口总数80%,其中50%的成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教会活动。今天,虽然随着人口流动和移民的加入,北欧的宗教开始变得多元化,但信仰基督教的信徒依然占主导地位,芬兰86%的人,丹麦84%的人,瑞典80%的人都还是新教教徒。

 

路德宗(Lutheranism)是以马丁·路德的宗教思想为依据的各教会团体之统称,因其教义核心为“因信称义”,故又称信义宗,它是德意志宗教改革运动的产物,由马丁·路德于1529年创立于德国,这一新的宗派的建立,标志着基督新教的诞生。目前信徒主要分布在北欧五国(挪威、瑞典、丹麦、冰岛、芬兰)、爱沙尼亚、拉脱维亚、德国等国家。

 

基督教路德宗在北欧的绝对主导地位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,在此基础上,北欧国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政教关系。本文将分析北欧各国宪法中关于宗教的规定,梳理法律对宗教的保护和管理,以及宗教对北欧法律的影响。北欧作为世界上幸福指数最高的地区,其宗教与法律的相互扶持的地方经验,相信对中国会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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